一场海难,不仅使价值300多万的渔船和船上的渔具沉入大海,而且使10条鲜活的生命顷刻之间葬身于茫茫大海之中。噩耗传来,遇难船员的10个家庭一下子笼罩在极度的悲痛之中。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法律援助第一时间介入,安抚人心,理清案情,经过一周的紧张工作,遇难者家属终于和船主达成赔偿协议。
祸 起
2011年11月21日,天气晴朗,在东径121°59′北纬32°14′的冷家沙海域,苏启渔02559号船在船长朱金马的指挥下,正常地出海航行。这是一艘钢质渔船,船长29米,总吨位为107吨,证照齐全,船检在有效期内,船上设施完备。
时钟敲过了12点,正午的太阳照在海面上,白花花的刺人的眼,就在这个时候,厄运正一步一步地向苏启渔02559号船靠近。12点50分许,浙嵊97316号船出现在朱金马及其它9名船员的视野中,这是一艘运输船,船长53米,总吨位981吨,这次运送的是石料,从浙江嵊泗到江苏大丰。渔船和货船航行本是大路通海,各走一边,可由于浙嵊97316号船涉嫌超载,估计载石约1000吨,再加上船老大不在船上,船上所有人员均无合法的驾驶证件,当两船相近时,因操作不当,发生碰撞。还没有渔货进舱的107吨位的渔船,跟981吨而实际已经载了1000吨石头的货轮相碰撞,这实在是无异于石头碰鸡蛋。苏启渔02559号船顷刻间翻扣,刚才还谈笑风生的10名船员,一下子就消失在茫茫大海之中。
这10个人中,年龄最大的61岁,最小的47岁,大部分是50多岁,他们上有老下有小,都是家中的顶梁柱。10个人涉及到10个家庭,近40号人都眼巴巴地等着他们回家呢。而今,随着一声碰撞之响,这一切都将化作泡影。
消息传来,天昏地暗,妻儿老小来到海边,呼天抢地,哀号连天。大海卷起层层波涛拍向岸边,仿佛也为这10个消失的灵魂呜咽。
救 援
事故发生后,南通、启东两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分别作出了批示,启东市政府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发出指定,组织在出事海域的苏启渔01252号船、2108号船,苏启01358号船进行现场搜救。14点30分,启东市政府副市长张建新出现在出事海域的搜救现场。16点,东海救助局直升机到达事故海域。19点,启东大唐电厂吕电2号的拖轮奉命参与搜救。20点,东海救116救助船、华英398轮、中国渔政32544船先后到达。22点30分,载有8名潜水员的中国渔政32541船到达出事海域。22日3点47分,上海海事巡21号船抵达现场。8点58分,上海海事空巡飞机B-3825飞赴事故海域配合搜救。从6点30分开始,东海救116救助船、中国渔政32541号船、吕电2号船、东海救捞局华英398号船,对缠绕在事发船周边的网具进行清理。15点,东海救助局抢险小分队到现场,敲击船体,舱内无生命迹象。现场水域渔网多、涌浪大,潜水员无法作业。15点50分,2艘中国渔政船进行拖带,因船体搁浅,无法拖动,只得留下中国渔政32544轮守护现场。22日晚,启东市人民政府发函上海海事局,请求及时协调上海搜救中心和东海救助局等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搜救遇险渔民的力度。
在海上搜救工作紧张进行的同时,陆上的善后维稳工作也紧张有序地展开着。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了10个事故处理小组,分赴10个遇难者家中。市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的领导,带领法律援助的律师和事故处理小组的同志一起,把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每一个遇难者的家中,引导家属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表达合理、合法的诉求。同时细心、耐心、真心地做好遇难者家属的情绪安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的努力,抚慰他们滴血的心灵。另一方面,被直接指派到承办此案的东晋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玉萍,迅速地着手调查取证工作,很快她便从有关方面获悉,锁定了事故当事人。苏启渔02559号渔船的船主为吕四港镇菜园村村民孙惠娟,浙嵊97316号船的经营人为浙江舟山市东靖船舶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
调 解
在事故处理小组的大力配合下,丁玉萍律师将遇难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登记造册,将姓名、与遇难者关系、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逐户登记,一一甄别,最后锁定为37人。鉴于案情复杂,影响巨大,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重大案情商讨会,召集了一批资深律师,由丁律师介绍案情,然后展开讨论。大家认为,37个原告可以告船主孙惠娟,也可以告运输公司。若孙惠娟有能力赔偿37个原告的经济损失,则孙惠娟的损失可以再向运输公司索赔,而且遇难者和船主基本上都是同乡人,我们启东的大调解又有很强的实力,完全有调解结案的可能。若孙惠娟没有能力赔偿37个原告的经济损失,则势必要把运输公司一起带上,而如果运输公司先将资产转移,那么,很可能使37个原告赢了官司而拿不到钱。然不管孙惠娟向运输公司索赔,还是37个原告向运输公司索赔,当务之急先必须要把运输公司的资产保全下来。
统一认识后,丁玉萍律师又马不停蹄地收集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原告补办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并分别为这10户家庭起草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然在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时又发生了麻烦,纯朴的渔民,以为签了字,就视为已经拿到了赔偿了,所以赔不到钱说什么也不肯签字。遇难者家属的情绪一度又激动起来,有些镇村干部也认为好不容易安抚了他们的情绪,又被这签字搞得再次骚动,对法援律师的工作表示不理解。这时丁律师又苦口婆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向他们说明财产保全是确保赔偿款执行到位的一个重要手段,如果不进行财产保全,一旦对方把资产转移,执行就非常被动,很有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11月24日,10个遇难者的家属,终于都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上签了字。丁玉萍律师又马上驱车前往南通,送交上海海事法院洋口港海事法庭。
事故发生后,船主孙惠娟十分悲痛,自己失去财产是小事,10个船员失去了生命,那是天大的事啊。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谁也不愿看到这样的悲剧。然悲剧既然发生了,她必须面对。于是,她一方面聘请律师,理清法律关系;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设法赔偿给遇难者家属。丁玉萍律师获悉这些信息后,及时与孙惠娟的代理律师取得了联系,并依托市大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第一天调解,遇难者家属提出了每户赔偿70万元的赔偿要求,而船主孙惠娟虽然对遇难者家属表示深切的同情,但涉及到经济赔偿,根据自己的实力,只能控制在每户40万元左右,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陷入僵局。为了遇难者家属尽快得到赔偿,使他们受伤的心灵尽快得到慰藉,大调解中心的同志和双方代理律师并没有就此放弃调解。丁玉萍律师一方面积极为遇难者家属争取在法律范围内的最大赔偿;另一方面也向他们说明诉讼的利弊和风险。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双方又重新回到了谈判桌上。11月28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船主孙惠娟赔偿每个遇难者家属532000元。同时约定了履行方式和一些其它事宜,随着双方落款签字,调解圆满成功。
灾难无情人有情,经过法援律师和其它各部门人员整整一个星期的艰苦工作,11.21海难终于圆满地划上了一个句号。
(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