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律援助采取“三个降低”实现“三个提升”
 
   时间: 2008-11-18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确保各项便民政策惠及百姓,近日,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三个降低”服务举措,努力实现法援工作“三个提升”。

一是降低姿态实现群众满意度的提升。中心将变“坐等申请”为“主动出击”,坚持利用“法律援助流动车”开展上门服务,并实行服务零距离,进一步扩大宣传,方便群众申请。二是降低门槛实现受援人数的提升。中心以《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为指导原则,进一步降低案件受理门槛,简化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申请手续,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三是降低败诉率实现案件质量提升。该中心以案件零败诉率为目标,承办人员严格执行“定性正确、起诉准确、观点明确”的办案守则,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败诉案件的承办人员还须向中心提交案件败诉原因分析报告,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管。

 

                                        (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张薇薇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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