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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律援助
(电子版)
2006年第5期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2006年11月15日
重要信息
我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省政协调研我省法律援助工作
中央新闻媒体聚焦江苏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工作动态
无锡市司法局通报全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南京市建立铁路运输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
南通设立疑难案件办理组织 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爱德基金会组织外籍义教志愿者参观法律援助工作站
关注农民工
团中央司法部等十二部门强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青年工作
江苏与河南两省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
南京市鼓楼区关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成为海门11万建筑工人的维权后盾
情况通报
2006年7-8月各地信息采用得分通报
典型案例
民工杨某又拿回三万余元赔偿金
法律援助挽回父子亲情
法援论坛
由一起未成年人杀父案引发的思考
我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9月22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出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类别由原四类调整为三类,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750元/月,二类地区:620元/月,三类地区:520元/月;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6.3元/小时,二类地区:5.2元/小时,三类地区:4.4元/小时。调整前,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690元/月,二类地区550元/月,三类地区480元/月,四类地区400元/月,调整后,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至少在8.3%以上。
通知还规定,下列各项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口径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所得月工资在剔除上述规定的项目和缴纳个人最低住房公积金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补足。
据悉,省劳动保障厅将在下一步抓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惠及农民工的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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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调研我省法律援助工作
10月19日至24日,由省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凤鸣、王荣生等一行8人组成的调研组先后到无锡、盐城两地调研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援助工作部门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方便群众方面采取的措施、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中的作用和举措等。
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无锡市北塘区惠龙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站、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东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听取了两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汇报,召开了由各市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对两地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调研组认为,两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扎实工作,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方便群众方面措施有力,服务网络健全,物质条件明显改善,各项工作和服务较为规范,法律援助社会效益良好。调研组指出,开展法律援助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应继续加大保障力度,强化社会宣传,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逐步降低门槛,努力帮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调研组将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报告,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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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闻媒体聚焦江苏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渠道,创新机制,强化服务,构建和谐,法律援助被广大农民工誉为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上半年,全省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45件,受援人1803人,追索劳动报酬和赔偿款1377万多元,接待各类咨询人数14661人。最近,南京市及雨花台区在安德门劳务市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无锡市延伸法律援助网络,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经验,被中央宣传部列入宣传计划。新华网、《法制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等中央新闻媒体都作了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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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律援助驻劳务市场 农民工维权关口前移
【记者凌军王骏勇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8月9日电记者凌军辉、王骏勇)“没想到我还能拿回这个钱!”来宁打工的山东小伙岳坤,接过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为其追回的6000元工钱,感动得热泪盈眶。“如果这回再拿不到工钱,我对南京就彻底失望了。”
为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南京市司法局前移维权关口,在南京安德门劳务市场,专门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四个月以来,这个法律援助站已经接受农民工各类法律咨询1000多件,帮助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
来自山东枣庄的岳坤,在南京打工已经4年多了。2005年初,他经劳务市场介绍进入南京某公司工作。用工单位没有按劳动法与他签订正式合同,也没为其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障金。他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但每个月工资只有300元钱。一年后,他要求增加工资未果,被公司解雇。2006年3月29日,身上仅剩100多元钱的岳坤走进了安德门劳务市场民工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了解他的情况后,立即接受了他的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不到一个月时间,岳坤就拿回了工资、补偿金等6000余元。
在位于安德门劳务市场中心的援助站接待室,记者看到了受援农民工送来的一面锦旗,上面用朴实的话写着“伸出法律援助之手,追讨民工劳动报酬”。
据了解,农民工咨询的法律问题一半以上是欠薪问题,其中,绝大多数金额在1000元以下。为了提高维权效率,减少维权周期,确保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能拿得到、拿得早,援助站的工作人员坚持“能调则调,应诉则诉”的原则,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家住南京市建邺区莲花村的刘成霞1993年就进入南京某公司当操作工,但直到2005年6月,公司才与其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同年11月9日,刘成霞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将同事的左脚趾砸伤。公司要求她拿出5000元作为赔偿,但劳动仲裁部门裁定这是一起工伤事故,应该由这个公司负担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
今年5月23日,公司正式书面通知刘成霞“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将其解雇。在得知她的情况后,法律援助站的工作人员立即行动起来。法律顾问向于珍主动要求担任她的委托代理人,在调解无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农民工维权难,究竟难在哪里?法律援助站顾问王占发告诉记者,不签劳动合同、不保存证据是农民工维权最大的难点。在受理的1000多件咨询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超过10件,在工伤事故处理中,很多农民工连病历、医院发票、化验单等基本的证据都没有保存。
“以前我们总是被动地做农民工的法律维权工作,困难重重,效果也很有限。”南京市司法局宣传处处长宣晓朝说,“现在我们让法律援助进驻劳务市场,从农民工找工作这个第一道关口抓起,就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法律援助站聘请了两名从司法系统退休的专业法律人士担任顾问,负责日常接待工作。除了每周5个工作日向农民工提供服务外,援助站还联合南京农业大学、三江学院等高校,组织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定期到劳务市场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工作。
在这个法律援助站的“接待咨询登记簿”上,记者看到一位名叫熊彦兵的河北籍农民工的咨询情况:保安工作,月基本工资690元,不包吃住,每天补助5元,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工作20天,有保险,问是否符合劳动法。援助站的工作人员一一都做了详细解答。
为了让农民工掌握必要的维权知识,南京市司法局还免费为进出劳务市场的农民工发放宣传册。截至目前,援助站已经免费发放《农民工维权指南》1000多本、法律宣传单近1万份。这些小册子全部采用一问一答的形式,深入浅出地阐明农民工平时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让他们易学易记。
在法律援助工作站临时搭建的咨询台前,记者看到,前来咨询的农民工络绎不绝,免费发放的小册子和宣传单也非常受欢迎。来自安徽的农民工张旺告诉记者,现在挣钱不容易,不仅要懂技术、肯吃苦,还要懂法律,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了法律援助站,我们心里就有底了。
“我们的主要目的就是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为他们安心打工创造一个有保障的环境。”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星旅说。
无锡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记者凌军辉王骏勇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2006年8月11日电(记者凌军辉、王骏勇)为了让农民工安居乐业,成为建设城市的“新市民”,无锡市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延伸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农民工开辟了一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截至目前,无锡全市共有登记在册的农民工170万,其中来自外省的109万。今年3月,为简化法律援助程序,提高效率,无锡所有法律援助机构对于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事项,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张家喜等270多名农民工在无锡江阴霞客镇一家服饰有限公司打工3年,老板拖欠的工资总额达300余万元。2004年,为了要回工钱,他们到镇办事处的食堂抢饭吃,还准备到高速公路上堵路。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王建华知道情况后,迅速赶来劝阻情绪激动的农民工,表示将及时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经过一个多月的奔波,援助站工作人员终于将公司拖欠他们的所有欠款追回并逐一发还。
“法律援助真是一把大伞呀,没有它的保护我们还真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来。”张家喜拿着追回的工钱,感动得热泪盈眶。
据了解,江阴市法律援助案件中,工伤、交通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占到总量的70%,受害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为了让受害农民工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江阴法律援助中心把法律援助咨询点前移至有骨伤专科特色的云亭镇卫生院,定期上门接待农民工咨询,为受害者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2002年,来自山西的陈西海举家来无锡打工,虽然挣钱不多,但一家三口的日子过得倒也平平稳稳。2004年元旦,小陈骑自行车与一辆货车相撞,脑干损伤,肺挫伤,左锁骨骨折,住院费需3万多元。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货车所属的飞天公司承担70%的责任,但这个公司在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后拒绝继续付款。如果中断治疗,小陈将留下终身残疾。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知道这一情况后,以最快的速度为他办好了各种手续,并及时指派专业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在法院的调解下,飞天公司最终赔偿了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0万余元。一个身在异乡的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3年来,无锡市为外来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65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6万人次,受援农民工达2100余人次,被评为全国农民工最满意的城市。
南京为农民工设立法律援助站
【作者:郑晋鸣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南京8月7日电(记者郑晋鸣 通讯员吴晶) 近日,南京市在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劳务市场“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为农民工维权建立了“绿色通道”。近半年来,该援助站已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及其他法律援助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600余人次,调处职业介绍引发的纠纷36起,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据了解,为更好地为农民工搭建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该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有六个工作日对农民工提供服务。来自司法局的专家在安德门市场内接受咨询,宣传有关民工维权基本知识,帮助民工审查用工合同文本,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等。此外,还有3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值班,提高民工运用法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一位大学生志愿者告诉记者 “很多农民工都很关心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并和我谈起国家将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消息。他们很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一旦出现问题时,却因为经济或其他原因,无力维权。他们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帮助。” 从山东枣庄来南京打工的农民岳坤,2005年初经劳务市场介绍进了南京市一家企业打工。用工单位不按劳动法与其签订正式合同,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以上,而岳坤只能拿到三四百元工资。工作站根据情况及时跟进, 通过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经劳动仲裁部门调解,不到一个月,该援助工作站就为岳坤追回了工资、补偿金等6000余元。岳坤感激地说 “以前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现在不同了,我们也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了。” 该援助站成功为民工讨得工资的案例使农民工提高了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减少了以往那种遇事冲动、依*暴力“讨债”的现象,也转变了他们对南京市的看法。目前,该工作站的运转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得到了爱德基金会的资金支持。
南京:维权关口前移
【记者薛海燕 通讯员陈宣东 来源:《经济日报》】
本报讯记者薛海燕、通讯员陈宣东报道:江苏省南京市在分析总结近几年来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明确从求职就业环节入手,转变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思路,力求实现维权工作前移,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2006年3月,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雨花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在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劳务市场“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法律援助站在运转方式上有以下特点:一是在投入方式上,坚持加大政府投入与鼓励引导社会捐助相结合。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逐年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另一方面,广泛与社会慈善团体联系,得到了爱德基金会等团体的资金支持。二是日常工作与定期活动相结合。工作站每周有6个工作日为农民工提供服务,每周组织一次法律援助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法律援助专题宣传咨询,先后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万多份。三是在工作力量上,坚持法律专业工作者与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原则。专门聘请2名专业法律工作者日常接待,还积极与市、区团委和法律专业高校联系,动员3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四是在维权方式上,坚持注重调解与诉讼相结合的原则。本着“能调则调,当诉则诉”的原则,加大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维权工作效率。安德门法律援助站运转4个多月来,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700余人次,调处职业介绍引发的纠纷50余起,办理农民工讨要工资法律援助案件7件。来自山东枣庄的务工者叶某,2005年初经劳务市场介绍进建邺区一企业工作,用工单位不按劳动法与其签订正式合同,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每月仅能拿到三四百元工资。援助站及时指派3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与劳动仲裁部门联系,为当事人追回工资、补偿金6000余元。
安德门法律援助站虽然设立时间较短,但综合功能已经显现:一是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得到加强,众多求职民工通过援助站义务咨询对法律援助制度有一定的了解和体验,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怎样理性去寻求法律保护,“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状况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转变;二是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得到加强,援助站成功为民工讨得工资的案例,提高了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信任度,以往那种遇事冲动、依靠非正常手段“讨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得到了加强,农民工对南京市的看法得到转变。用农民工的话讲,就是“南京不排外”。从记者随机调查的情况看,求职农民工普遍愿意扎根南京,为南京城市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经济日报》2006/08/09第九版
南京法律援助站开进劳务市场
【记者 蒋德来源:《法制日报》】
开栏语
他们就在我们身边,他们工作条件差、待遇低,还要承受欠薪的风险,其实他们的要求很简单。作为城市发展建设的新生力量,农民工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密不可分,他们贡献良多,但其合法权益却时常受到侵害。 农民工问题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本报从今天起开设“关注农民工权益”专栏,报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采取有效措施,在解决农民工欠薪、劳动用工、职业安全、工伤和大病医疗及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重点反映各地各部门在积极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如何破解遇到的有关制度保障方面难题等具体办法,以期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鼓励农民工,重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关注农民工权益
8月5日是双休日,可南京安德门民工市场仍然是人头攒动。在一个由两张办公桌搭起的台子前,农民工打扮的人更是你来我往。 这里就是深受农民工欢迎的劳务市场法律援助站。记者只在两位接待者的身后站了几分钟,就连续看到有3位农民工来咨询。 熊彦兵,河北人,曾经在一家物业公司作过保安,他咨询的问题是:当保安,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还没有加班费,怎么办?刘言标,安徽人,当初被招工,讲好月薪700元,可干了7天只给了40元,老板再也不理他了; 许志春,苏北人,专门安装通风管道,月薪原来800元,可因为受伤,老板只给了530元,没给一点医药费…… 当天接待农民工咨询和投诉的南京市雨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王占发告诉记者,从援助站3月21日挂牌到现在,每天都要接待近百名农民工兄弟,他们反映的“几乎都是劳动工资和工伤问题”。但绝大多数农民工甚至连起码的用工证据都拿不出来,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只好多做宣传工作,提醒农民工兄弟以后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保存证据…… 其实,让农民工兄弟增强法律意识,注意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正是雨花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法律援助站开进劳务市场的初衷。 南京的安德门民工市场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劳务市场,每年来这里求职的外地农民工有近百万人;而远至苏南,甚至上海、浙江的用工单位也来这里招工。但是,随着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随之产生的劳动纠纷也越来越多,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 雨花区司法局副局长王金玉介绍说,虽然法律援助在历年的清欠工作中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这种事后救火的方式不但增加了法援工作的压力,社会效果也不太好。我们就想,能不能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独特作用,让法律服务的关口前移,减少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情发生呢? 于是,他们在市、区司法局、劳动局,以及市爱德基金会的支持下,设立了“安德门民工市场法律援助工作站”。目的是面向农民工的实际需求,创新工作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构筑农民工维权的绿色通道。 开进劳务市场的法律援助站大受农民工兄弟的欢迎:3个多月就接待咨询1000多次,还对7起农民工维权案件进行了法律援助,其中一起已经结案,两起在劳动仲裁胜诉后,已进入司法程序。 虽说成绩显著,但直接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区法援中心主任汪明建却愁眉不展。他告诉记者,面对农民工维权的需求,他们常有力不从心之感。 农民工维权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证据,甚至没有起码的用工证据。他们能帮山东人岳坤讨回6000元工资,就是因为他有学徒合同。而大多数来求助的农民工片纸皆无。 当然,还有其他难题。比如对那些小额劳动工资纠纷,量大、证据少,而且有时欠薪和仲裁费用差不多,申请仲裁不如直接把钱给农民工。还有程序问题,因为劳动工资问题必须经过仲裁,再诉讼,如果用工方面把程序走足,可能要一两年时间,农民工根本等不起。因此,他们希望农民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因为“事先的防范要比事后的追讨要容易的多”。 据了解,南京市雨花区司法局今年准备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行业开展一项活动,把全区的律师、司法所和志愿者组织起来,深入工地调查研究,一方面了解农民工的需求,一方面在农民工中建立联络员制度,便于及时沟通信息。通过掌握大量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做一些实事。 “毕竟华东最大的劳务市场在我们这里,我们有责任为农民工做好维权工作。”王金玉如是说。 《法制日报》南京2006年8月9日电
无锡170万农民工有了法律援助站
特困家庭可免费聘请“家庭律师”
【作者:曹竹聿 沈建华 来源:《农民日报》】
本报讯 (曹竹聿记者沈建华)在2004年“CCTV城市中国系列活动”中,获得“农民工最满意城市”的江苏省无锡市,为农民工维权又出新招:该市在外来务工人员主要聚居地设立“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方便他们就近进行法律咨询并申请法律援助。遍布全市的23个服务站,为170万农民工撑起了法律援助保护伞。 一间10平米左右的房间,正中墙上悬挂着人民调解标志,三张不大的桌子上分别放着“调解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标牌,俨然一个小型法庭。这是记者7月底在无锡市锡山区春雷社区新市民法律服务站看到的情景。 “春雷社区的本地人口三四千,外来民工却有13000多人,大多在附近企业打工。”春雷社区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站长吴雷宝说。自去年4月19日挂牌成立以来,这个无锡目前唯一的村级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工维权的重要堡垒。“一年多来,登记在册的案件有两三百起,如果算上口头咨询,大概超过六百起。” 记者看到,登记簿上除了农民工的基本资料以外,还有“案由”、“咨询内容”、“解答情况”等项,“备注”一栏则记录了农民工对答复的满意情况。记者翻看登记簿后发现,咨询的主要问题是劳资、工伤和子女教育等,合计146个农民工,除7人所咨询的问题超出服务站答询范围,经联系去其他部门咨询外,其余对服务站的解答和服务援助都表示“满意”。 “除了服务站工作人员每周六日值班外,律师和区、镇两级司法局同志轮流在每周一和周五两天到服务站,接受农民工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锡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科科长曹玲娟说道。 无锡共有登记在册的农民工17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8.4%,主要从事服务、运输、建筑等行业。无锡市司法局副局长沈仲良告诉记者,200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365件,占总数的34%,与前年相比,2005年办理数量增长了23%。“这与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的设立关系密切。”全市从2004年3月开始,先后设立23个“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为农民工维权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4月7日,在江阴某服装厂打工的270多名外来民工打着“吃人工厂,还我血汗”的横幅,涌进江阴市峭歧镇办事处,将食堂饭菜抢吃一空,并扬言要上高速公路上堵路。原来,由于法人代表在南京被捕,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瘫痪,民工们已经半年没有领到工资,总计超过300万元。 面对情绪激动的农民工,镇法律援助服务站站长王建华规劝他们要通过法律来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连夜赶赴南京调查取证,4天后,服务站将先拿到的60万元工资发放给农民工,解了燃眉之急。一个多月后,当270名农民工拿到240万元余款后,他们激动地说:“法律援助真是一把好大的伞呀,没有它的保护,我们还真不知要干出什么傻事来。” “在聚居地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无论农民工,还是法律专业人员,反映都非常积极。”无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处处长冯荣兴介绍说。下一步,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特殊困难的农民工家庭免费聘请法律援助“家庭律师”等措施,将与“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一起,成为农民工在无锡安居乐业的“法宝”。
(责任编辑:蔡薇萍)
为农民工聘请“法律援助家庭律师” 法援服务站设到交警队
无锡为新市民辟法援绿色通道
【记者 蒋德来源:《法制日报》】
关注农民工权益
从安徽来江苏无锡打工的小胡在一场车祸中腿部骨折,光医药费就花去近三万元。他的父亲走进法律服务机构想委托律师替他讨个说法的时候,却意外地得到了法律援助。通过两次诉讼,律师帮他儿子讨回了八万五千多元。 放着代理费不挣,却帮他申请法律援助,并且打赢官司的,是无锡新区长江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王宁馨。 根据无锡市“为新市民(无锡人对外来农民工的称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要求,所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在接到农民工要求提供法律服务,且服务内容符合法律援助要求时,都有义务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荣兴告诉记者,目前,无锡已经建立了一个便利高效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网络。这其中,包括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和工作地设立的23家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在全市一百七十多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站和联络站,使全市形成了一个贴近农民工、方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网络和绿色通道。 近几年,新市民已经占无锡总人口的1/3,劳动力的1/2。如何善待新市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在建设新无锡中的作用,一直是无锡市委、市政府考虑的重点。为此,市里专门有一个“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 无锡市司法局局长陈国栋向记者介绍,在这个涉及新市民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等四大工程中,法律援助就是一个重要内容。他们一直着力于抓好这个民心工程,通过遍布全市的网络,为新市民开辟了一条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 锡山区是最早把“新市民法律援助站”设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的。现在全区已经设立了9个这样的法律服务站,每个服务站均配备了社区律师,需要法律服务的农民工可以就近得到“及时、快捷、优质”的服务。他们甚至为百名家境贫寒、涉法需求较多的农民工家庭聘请了“法律援助家庭律师”,为他们无偿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等法律服务。来自苏北盱眙的陈广仁提到这事还“感到很温馨”。 江阴市法律援助中心曾经在企业停产、老板犯罪被抓的情况下,通过追讨企业应收款,为270名农民工讨回300万工资。他们有一句话,叫让当事人“抱着希望来,带着满意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们专门聘请了6名大学的法学教授组成了专家咨询组,指导中心工作。近年来,中心在专家的指导下,先后为农民工办理了法律援助案件465件。 无锡市司法局甚至把法律援助服务站设到了交警队。“因为交通肇事而产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几乎占一半以上,因此产生了把法律援助服务站设到交警队的想法。”冯荣兴介绍。 他们的这个想法得到了交警的支持,滨湖区交警大队法律援助服务站就是其中之一。 记者来这里时,恰逢无锡市普信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在值班。大队长梁建军把在交警大队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站称之为“三赢”工程。他告诉记者,由于滨湖区新市民比较集中,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受害者中有一半是新市民。过去,这些人出了事,不知道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不是吃哑巴亏,就是在交警队闹,问题也难解决。“现在法律援助服务站进驻交警队,区司法局指派律师坐镇接待,交警队的工作秩序改善了,新市民的权益得到了及时维护,而法律援助和律师业务也得到了开展,这不是‘三赢’吗?” 他的话得到了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济舟的认同:设在交警大队的服务站,每天光接待新市民咨询就是数十起,仅今年上半年,全区为涉及交通事故的新市民提供法律援助达12起。
记者感言
在无锡采访期间,记者经常听到这样的词语:责任。司法局的领导这样说,法援中心的工作人员这样说,律师这样说,社区干部也这样说。只要一问他们,为什么这样重视,并且积极地把法律援助送到农民工身边,得到的回答几乎总是这样的话:我们有这个责任。 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不是怜悯,不是同情,更不是施舍,而是一种不能推脱的社会责任。因为他们今天已经是无锡的新市民。对城市的发展,他们和有着无锡户口、在无锡土生土长的市民做出了同样的贡献。作为地方政府,作为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当然有责任在他们需要的时候,为他们提供如同普通市民一样的服务。 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责任感,才有了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才有了“无锡市新市民安居乐业工程”,才有了农民工投票选出来的“农民工最满意城市”———无锡。
(《法制日报》2006年8月17日第二版)
关注农民工:南京法律援助进驻劳务市场
【来源:《工人日报》第一版2006-8-21】
本报讯(记者王伟)从山东来江苏省南京市打工的农民工岳坤,去年初打工以来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每月却只能拿到三四百元工资。他的情况被设在劳务市场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得知后,该站指派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不到一个月岳坤就拿回了工资、补偿金等6000余元。如今在南京,像岳坤一样因接受法律援助而使自己的权益得以维护的农民工还有很多,这是南京将农民工维权关口前移带来的可喜现象。 据了解,今年3月份南京市率先在安德门农民工就业市场设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转4个多月来,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700余人次,调处职业介绍引发的纠纷50余起,办理农民工讨要工资法律援助案件7件。 安德门农民工就业市场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劳务市场,去年接待求职农民工超过80万人次,今年上半年已经接待50万人次。但由于一些用工单位不规范运作,侵犯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不依法提供劳动安全保障。而外来务工人员面对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往往不知从何入手,无力维权。 转变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思路,从求职就业环节入手,在劳务市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便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情况的发生。基于这样的认识,南京市司法局、雨花台区司法局和南京爱德基金会共同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每星期安排6个工作日为农民工提供服务,每星期组织一次法律援助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法律援助专题宣传咨询。除了专门聘请两名专业法律工作者日常接待,还动员了3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参与。 为了让农民工掌握必要的维权知识,南京市司法局免费为进出劳务市场的农民工发放宣传册。截至目前,援助站已经发放《农民工维权指南》1000多本、法律宣传单近1万份。据了解,法律援助站运转4个多月来,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700余人次,调处职业介绍引发的纠纷50余起,办理农民工讨要工资法律援助案件7件。同时,不断的普法宣传,也使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普遍得到增强,以往那种遇事冲动、依靠非正常手段“讨债”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返回目录
无锡市司法局通报全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无锡市司法局对全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年1至8月,无锡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3件,其中刑事案件362件,民事638件,已完成全年实事项目法律援助案件指标的84%;“12348”受理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3222人次,已完成全年实事项目法律咨询指标的88.14%。目前,全市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创新服务特色鲜明,便民措施比较到位,社会效益不断显现。
一是服务意识增强,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今年以来,无锡市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法律人员加强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外来农民工法律援助的通知》,进一步畅通困难群众、外来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各市(县)、区在改进服务方式上不断推出新举措。锡山、滨湖区在农民工聚居的社区设立新市民法律援助服务站;锡山区为百户困难农民工家庭聘请法律援助家庭律师;江阴、宜兴、惠山、滨湖、新区、崇安等单位先后在交警、医疗卫生、工伤鉴定等多个窗口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系服务点,方便群众求助;北塘区在惠龙等8个社区建立法律援助服务站;并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温情卡”,仅崇安区司法局今年就发放了8万余张。二是精心组织办案,法律援助的办案能力得到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机构通过组织优质办案资源,精心办好典型案件,提高律师的办案能力。如江阴市中心承办的铁路致人身损害赔偿案,在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的基础上,他们又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到庭观摩,有效地促进了律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南长区在办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时,组织100多名青少年到庭旁听,请法官以案说法。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正在服刑的罪犯包某就房屋继承纠纷追回人民币15万元,使办案律师得到了很好地锻炼。三是积极创造条件,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突破。3月底,无锡市司法局召开了城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会后各单位行动迅速,规范化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惠山区重新规划落实法律援助办公用房。南长区在局机关又腾出一间办公用房,扩大法律援助接待面积。北塘区在2007年新的区政府办公楼启用方案中,申报法律援助办公用房面积90平米的规划方案。崇安区制订了在今年达到省标的计划。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已于近日完成了达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四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规范与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与《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出台了一系列方便群众求助、提高办案数量、确保办案质量的措施。如江阴、宜兴、锡山、崇安、滨湖、新区出台了《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制度;滨湖、北塘出台了《办案奖励办法》制度;市中心、江阴、宜兴、锡山、南长、滨湖、新区出台了《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和《案件评估制度》等。五是宣传保障有力,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无锡市各级法援中心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特别是今年为农民工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做法和经验,被中宣部、司法部列为宣传重点,《新华社每日电讯稿》、《法制日报》、《农民日报》等中央媒体进行了报道,全国各地报刊及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站也进行了转载。
(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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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立铁路运输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
近日,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建立了铁路运输案件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解决了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审理的刑事、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关管辖、案件范围、工作衔接与协调配合、相关费用承担以及诉讼费用和复制案卷材料费用减、免等方面问题,为双方今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会议纪要》确定:一是铁路法院指定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管辖;二是针对铁路专门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流动性大等特点,进一步扩大了刑事案件指定辩护的情形范围;三是铁路运输法院免收指定辩护人复制必要的相关材料的费用;四是会见聋哑和少数民族被告人的翻译人员由法院免费提供,并规定铁路运输法院应定期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指定辩护费用。在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方面明确了双方对“司法救助决定”和“法律援助决定”相互认可和免于审查,直接进入实施救(援)助程序,并保证在诉讼费减免等方面给予最为优惠的待遇;案件如需先予执行的,无需受援人提供担保。
(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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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设立疑难案件办理组织 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为充分发挥骨干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南通市司法局组建了全市办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的专业小组。
市司法局对参与办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专业小组成员的条件是:一要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于法律援助事业,竭诚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服务;二要注重执业信誉,讲求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援助工作相关管理规定,严格依法办案;三要从事律师职业5年以上,熟悉法律援助工作,精通法律事务,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扎实,办案质量高。按照这一条件,经各律师事务所推荐,并征求市律师协会意见,市司法局从55名人选中确定33名律师组成全市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和民事与行政诉讼两个小组。
(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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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基金会组织外籍义教志愿者参观法律援助工作站
农民工一直是爱德基金会重点关注的人群。近日,爱德基金会组织在南京的外籍义教志愿者参观南京市"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法律援助工作站。
参观结束后,这批来自美国、英国、瑞典、芬兰、挪威、瑞士等国家的20名义教志愿者与该站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进行了座谈,就各自国家“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和维权保障情况进行了交流。外籍义教志愿者们对"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做法非常赞赏。芬兰的海蒂说:“在国外,人们都比较关注中国农民工就业情况,担心他们进城后受到歧视,现在看到在市场内有专门的工作站,有许多社会志愿者帮助他们,真是很感动,很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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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司法部等十二部门强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青年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突出“培育新市民、服务新农村”的主题,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青年工作,日前,共青团中央、司法部等12个部门制定了《关于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有关政策,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服务进城务工青年相结合,着重在提高素质、维护权益、丰富生活三个方面加强教育、服务和引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深入推进“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大力加强进城务工青年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进城务工青年维权工作,依托社会有关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为进城务工青年就近就便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创新进城务工青年服务平台。
《意见》明确了十项重点工作,建立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站(点)是其中之一,即依托青少年维权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或协调高校团委、法律社团支持,推动建立一批“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站(点)”。在专业法律工作者和法律专业大学生中招募志愿者,积极建立“律师+志愿者”的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队伍。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结合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青少年维权岗等工作载体的作用,切实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服务体系建设,维护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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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关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近日,南京市鼓楼区就今年政协重点提案--《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落实情况,专门召集会议,听取了区司法局的汇报。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和提案人参加了会议。
提案人王春林,区委统战部部长、政协副主席华峰在听取汇报后,对鼓楼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常务副区长柏鹏就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今年,鼓楼区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全区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司法局负责抓落实,专门成立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办实事工作小组,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制定下发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办实事工作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措施、方法和步骤,确保为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落到实处。半年来,通过架设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牵手农民工法律援助社区行”活动、加强办案质量监督等措施,防范与维权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到农民工聚集的社区、建筑工地、单位等开展法制教育讲座5场,举办维护合法权益专场法律咨询6场,接待咨询83人次,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辩护19件,民事诉讼22件,非诉讼代理11件,公证1件,挽回损失4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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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成为海门11万建筑工人的维权后盾
近日,在施工中受伤的建筑工人林某高兴地从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领到了1.5万元赔偿金,情不自禁地连声说道:“想不到……!”
海门是全国知名的建筑之乡,全市103万人口中长期在外从事建筑施工的人数有11万之多。针对建筑工人分布广,遭遇涉法问题投诉困难的窘境,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海门籍建筑工人相对集中的地区,聘请百名建筑工人代表为“驻外建筑行业法律援助维权联络员”。在外建筑工人遭遇涉法问题的情况由维权联络员向市中心反馈后,中心会立即指派律师赶往事发地调查取证,帮助建筑工人维权。前不久,维权联络员反映南京某建筑公司拖欠该市常乐镇茅某等多名建筑工人工资10万元,几经讨要未果。市中心即派员赶至南京调查核实情况,通过与南京建筑单位的反复交涉,几经周折,终于为茅某等人讨回了被拖欠的全部工资。今年以来,该中心派员10多个省市区,累计帮助海门籍建筑工人讨回工程款和被拖欠工资超过50万元。
(海门市司法局薛钰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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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8月各地信息采用得分通报
省中心采用各地法援中心信息共31篇,其中“江苏司法行政网法律援助栏目”24篇,“《江苏法律援助》电子文档(第三期)”7篇,《中国法律援助》采用我省信息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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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信息
(篇) |
图片
(幅) |
调研文章(篇) |
双月得分 |
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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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 |
7 |
2 |
0 |
45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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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
2 |
0 |
3 |
55 |
290 |
|
无锡市 |
2 |
0 |
2 |
50 |
180 |
|
盐城市 |
2 |
0 |
0 |
10 |
115 |
|
苏州市 |
1 |
0 |
2 |
40 |
145 |
|
扬州市 |
3 |
0 |
0 |
40 |
110 |
|
宿迁市 |
1 |
0 |
0 |
15 |
50 |
|
常州市 |
1 |
0 |
0 |
5 |
40 |
|
连云港市 |
2 |
0 |
0 |
15 |
40 |
|
徐州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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